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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

发布时间:2016/9/5 0:00:00 作者:无 浏览量:1564次

苏教助〔2014〕5 号

关于切实做好 2014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全省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安心完成学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及时答复咨询投诉

各地、各校要全面宣传国家、省和市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将宣传工作的重心下沉至农村,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将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学生及其家长。要将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政策介绍材料和相关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每一位新生,没有寄发的要做好补寄工作,切实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要详细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高校应在开学前设立咨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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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电话并对外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做好资助政策咨询解读工作,及时解决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常年开设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咨询投诉电话( 025-83335172 、83335160);每年 8 月 15 日至 9 月 15 日,在工作时间开设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25-83335172、83335380),有关投诉问题(含全国资助热线转达问题)定期传送相关高校和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单位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完毕并将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因绿色通道不畅而拒绝学生报到入学的紧急性投诉问题,务必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解决

二、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开学期间,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学校要简化绿色通道报到手续,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顺利报到入学。扎实推进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对未能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要深入学生家庭做好劝学工作,保证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认真落实中职学校、高校退役士兵等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为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提供便捷服务,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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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能及时获得贷款,持贷款合同到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有关地区和高校要配合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做好圆梦助学项目资助工作。

9 月 18 日前,各高校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报送模块填报《2014 年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三、科学认定资助对象,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各地、各校要提前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摸底与认定工作,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认定程序和分档资助标准,在不低于省定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直属学校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加强资助经费发放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保证让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家长了解、参与并监督资助对象认定及经费发放管理工作。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在校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杜绝国家助学金平均分配和轮流坐庄现象,按要求公示学生资助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各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资金发放的指导与督查,确保申报与评审工作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公正合理,资助资金及时发放。

四、足额安排资助经费,严格执行财会制度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财政、学校和社会资助经费,确保各项资助经费开学前足额落实到位,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学前、义务教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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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高中、中职和高校学生资助经费,在开学前将资助资金预算逐级分解下达到每所学校(幼儿园)。高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要按有关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专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儿童),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应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将 2014 年秋季学期高校国家助学金指标下达所属高校。各地、各校必须切实加强对各项学生资助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省教育厅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校落实国家和省资助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布置开学前期学生资助各项准备和组织落实工作,将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陈忠斌;联系电话:025-83335380;

电子邮箱:jsaid@ec.js.edu.cn)。

省教育厅

2014 年 8 月 18 日

抄送: 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厅,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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