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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百家湖幼儿园2022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5/14 12:11:05 作者:admin 浏览量:4256次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91日~20198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收班级

小班6个班级。

三、招生范围

1.招收江宁区秣陵街道胜太社区、湖滨社区世居户的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类型的适龄儿童(见附件)。

3.招收周边小区无配套幼儿园的江宁区适龄儿童。

4.如有空额招收附近小区的适龄儿童。

5.如再有空额,招收有其他需求的适龄儿童。

四、材料准备:

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原件;

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招生流程

招生流程.png

提醒:请家长务必对照招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或信息填写不真实视为自动放弃;如要了解周边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情况可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咨询电话进一步查询。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保育教育费900元/生·月;幼儿伙食费12元/生·日;被褥费330元(家长自愿原则)。

8月10日之后进入教育网络收费系统(是唯一缴费系统,其他微信、QQ群等缴费均为诈骗)进行缴费,具体时间、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日    025-52102458  025-52769307(8:30——5:00)

                    联系人:解老师、陈老师。

                                                 

幼儿园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28号   

           

 

 2022年5月14日    


 

 附件:

一、关于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的子女;

2.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1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ロ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持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10.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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