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百家湖幼儿园2022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5/14 12:11:05 作者:admin 浏览量:6236次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收班级
小班6个班级。
三、招生范围
1.招收江宁区秣陵街道胜太社区、湖滨社区世居户的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类型的适龄儿童(见附件)。
3.招收周边小区无配套幼儿园的江宁区适龄儿童。
4.如有空额招收附近小区的适龄儿童。
5.如再有空额,招收有其他需求的适龄儿童。
四、材料准备:
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原件;
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招生流程
提醒:请家长务必对照招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或信息填写不真实视为自动放弃;如要了解周边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情况可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咨询电话进一步查询。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保育教育费900元/生·月;幼儿伙食费12元/生·日;被褥费330元(家长自愿原则)。
8月10日之后进入教育网络收费系统(是唯一缴费系统,其他微信、QQ群等缴费均为诈骗)进行缴费,具体时间、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日 025-52102458 025-52769307(8:30——5:00)
联系人:解老师、陈老师。
幼儿园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庄排路28号
2022年5月14日
附件:
一、关于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的子女;
2.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1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ロ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持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10.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