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9年“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29 0:00:00 作者:无 浏览量:210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 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日期为:5月1日—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假日,5月2日 (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放假期间,请各校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及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江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