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园级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发布时间:2010/9/13 0:00:00 作者:无 浏览量:2536次
百家湖幼教中心 第一届园级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园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园所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同时为区选拔出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做准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标准。 二、评审小组 组长:刘莉 组员:蒋凯琳 耿敏 姚卫萍 康小建 李蓓 葛丽 刘洁 三、评选对象: 1.在编在职在岗教师,严格按要求评审,宁缺勿滥。 2.工作满二年教师 3.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免评 四、评选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能认真贯彻幼教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在教师中堪为表率。 2.具备学前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计算机考核合格证。 4.普通话二级甲等考核合格证。 5.近两年来荣获园级以上荣誉称号。 6.有区级及以上个人课题研究或是子课题负责人。 7.认真撰写论文近两年能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8.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近两年来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 9.保教水平高,所任班级在各项活动评比中获奖。 10.能主动承担园级以上公开课、讲座或提供观摩现场。 11.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评比: (1)总分低于60分; (2)工作不满二年; (3)两年来无一篇教育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 (4)无师徒结对; (5)近两年来有违纪行为; 注:每一类获奖以最高等级一次计分。 五、评选办法: 1.公布《南京市百家湖幼教中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选条件。 2.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写明理由。 ·符合条件未申报而特别优秀的,由组织推荐,本人上交相关材料。 ·上交材料: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两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评审组组织评审。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 ·由幼儿园评审组组织资深教师、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组织各层面进行无记名投票,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4.公示无异议,由园务会审核决定后,园长室公布园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六、管理工作 : 幼儿园将对园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骨干教师每学期内至少上一次园级或以上公开示范课,在上课、备课等方面起示范作用,接受园内教师的检验。 2.骨干教师应带教青年教师,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3.骨干教师每年应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递交一份工作思考或体会,反思一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4.幼儿园在绩效工资中做好骨干教师津贴的预算,年终一次性奖励。 5.幼儿园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加学术研讨活动。 七、其他说明: 1.评选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骨干教师聘期为三年。 2.不能很好履行义务,发生较大教育教学事故,经园务会讨论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附:百家湖幼教中心第一届园内骨干教师申报表.doc